9月7日,市人大财经委组成调研组,就市政府关于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跟踪调研。
调研组一行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与现场负责人交流,了解询问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服务管理、法制建设等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在市营商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关于贯彻落实审议意见的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市营商局领导班子及部分科室同志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了座谈交流。
调研组指出,一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结合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强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在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基层便民利企服务、改进干部工作作风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些好的做法值得总结推广,成绩值得肯定。
针对下一步工作开展,调研组强调,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是永恒的课题,以永远在路上的责任和担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二要继续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对行之有效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建章立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三要进一步优化政务流程,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四要持续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以企业诉求建议反馈为主要内容的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五要围绕政府失信行为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不断提高“诚信社会”基础。六要坚持对标先进,把“营商环境”作为品牌来经营,着力打造全市营商环境建设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