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渤带领常委会预算工委召开座谈会,听取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关于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同时学习传达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五年规划(2023—2027年)》文件精神,对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出要求。
预算工委指出,2017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印发以来,全国人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五年规划(2018-2022年)》。2020年12月,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实现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要求的法律性转化和细化、强化。营口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建立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精神,制定了《关于建立我市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工作方案》,确定了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书面报告和口头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听取和审议政府国有资产报告。经过五年接续努力,各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全面建立,实现了县级以上地方报告制度全覆盖,确保了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决策部署的落地落实、见行见效,初步摸清了我市全口径国有资产家底,为向全市人民交出国有资产“明白账”“放心账”奠定坚实基础。
张渤强调,近年来,市人大国有资产监督水平不断提高,实现从工作监督向制度化、常态化的职能监督转变,圆满完成了第一个五年周期报告和监督工作。通过学习新的《五年规划》,市人大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落实《五年规划》为抓手,开启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新征程。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力推进人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的质量水平。政府相关部门要继续严格落实市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工作要求,逐步充实报告内容、丰富报告方式、健全国资报告制度体系。推动我市国有资产全貌和各类国有资产家底不断清晰、准确、细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更加科学规范、协调高效,国有资产效能和效益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