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9日,市人大人事选举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案进行初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青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提请机关负责人关于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案有关情况汇报,各位委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对人事任免案的规范性以及拟提请任职人员的法定资格条件进行了初审。
李青指出,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是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政治任务和法定职责。开展对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案进行审查,是贯彻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重要举措;也是按照《宪法》《地方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借鉴省内外其他市人大做法,新修订的《营口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规定的重要任免环节;目的是进一步依法规范提请任免事项,依法把好提请任命干部的法定资格条件,更好地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市委人事意图决策部署。李青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任免案初审工作开始,认真做好每个环节工作,要依法统筹人事任免任前、任中、任后各环节,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完善人事任免工作机制、提高人事任免工作质效,通过法定程序为我市配备符合新时代工作需要的高素质领导干部。
2023年7月25日下午,市人事选举委员会组织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14名干部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