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大石桥市开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明参加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大石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石桥市车管所服务大厅和大石桥市法院诉讼大厅,详细了解窗口办理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相关便民服务举措等情况。检查组先后召开两次座谈会,听取大石桥市关于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两个条例”情况汇报,征求部分人大代表、企业家和营商环境监督员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指出,要持续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两个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强化责任担当 ,各窗口单位要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个人素质和业务能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各职能部门要深化“放管服”改革 ,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强化对市场主体的服务支持,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短板问题。同时,要推进机制创新,强化服务意识,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水平,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