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落实,从7月上旬开始,市人大农村委在常委会副主任李青的带领下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开展了跟踪调研。
调研组首先听取了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关于落实《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之后深入到市水务集团团甸水源地、盖州市双台镇等地进行实地检查。
调研组了解到,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积极推动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今年我市成为全省唯一国家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编制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城乡供水保障规划,引领提升我市地下水资源综合管理水平;健全完善管控体系,对地下水开发进行刚性约束。2021年,我市全口径开发利用地下水1.14亿立方米,比2015年减少了0.44亿立方米,下降率达到27%。
李青指出,保护地下水资源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要像保护眼睛一样珍惜保护我们的地下水资源,为子孙后代留足留够水资源空间。
李青强调,一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节水优先,绿色发展,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好水资源;二要加大普法力度,创新宣传形式。进一步深入企业、乡镇、社区、农村做好保护地下水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教育广大居民懂法、守法;强化社会监督,引导全民参与、共享共治,切实营造爱水、护水、惜水的良好社会氛围。三要加大监管执法,营造良好水事环境。切实强化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明确巡查任务和巡查重点,增加巡查密度、频次,及时制止和纠正涉水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