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轲轶率常委会法工委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就起草《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草案)》相关工作开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今年4月,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结合我市多年备案审查工作实际情况,启动了《办法(草案)》起草工作。目前,《办法(草案)》经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后,正在对重点条款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成后将报本月召开的常委会进行审议。
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办法(草案)》的起草情况进行了说明,介绍了《办法(草案)》中新增内容及备案审查工作的重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结合2021年会同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指导、规范审判、检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并就《办法(草案)》重点内容展开讨论,与会人员针对《办法(草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车轲轶指出,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定监督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对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做好备案审查工作,不仅是履行法定职责的要求,更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求。在这一过程中,一要提高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是依法治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需要,更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二要严格规范程序,建立健全备案审查机制,进一步细化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夯实备案审查工作基础,提高备案审查的工作质量;三要强化备案审查人员能力建设,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备案审查人员的工作水平,尽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备案审查队伍,推进我市的备案审查工作跃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