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自2002年颁布实施20年来,全国人大首次将修改《科普法》列入今年立法计划。受上级人大委托,我市同步启动了《科普法》执法检查,旨在推动《科普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同时,围绕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意见。7月4日,市人大科教文卫委听取了市科技局、市科协对我市贯彻落实《科普法》情况的汇报,先后到光明农业生态园、百年气象陈列馆、市科技馆等科普基地进行了实地考察。部分驻营全国人大、省人大代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参加了本次执法检查。
会上,市科技局、科协就贯彻实施《科普法》工作中的组织管理、宣传普及、经费使用、人才培养等方面内容做了具体汇报,客观总结了贯彻落实《科普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组强调,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制机制。要建立健全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为加强科普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二要强化宣传普及,提升全民科学素质。要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科普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科普氛围。三要加强阵地建设,为科普工作提供支撑。要抓好各类群体的培训活动,使科普活动的社会化、群众化和经常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执法检查组建议,一要提高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的重要指示精神,相关部门和各类学校、企事业单位重视、关心和支持科普工作;二要加大科普经费投入,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科普投入机制,持续更新、完善科普设施,促进科普事业可持续发展;三要加强科普队伍建设,发挥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作用,释放创新智慧,推动科普工作在创新驱动中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