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日程安排,6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营口市开发区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到形式,着重了解企业对环保“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及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和运行情况。
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了营口港散货粉尘整治措施及鞍钢鲅鱼圈分公司1#烧结机脱硫脱硝项目和矿石料场棚化项目运行情况,围绕依法依规开展生态环境工作方面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在现场进行了交流探讨。
执法检查组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实际行动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到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社会责任。二要坚持问题导向。要狠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三要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环保法律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群众增强环保意识,要积极贯彻落实好“一法一条例”,不断加强和改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