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营口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营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双组长”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轲轶,市政府副市长赵新明出席会议,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营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制定的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为了推进立法进程、提高立法质量,制定出一部符合我市实际、可操作性强的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法规草案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条例》制定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密切配合,就重点问题深入交换意见,积极开展调研、论证,《条例》制定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会上,与会人员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法规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及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建议;与会单位就法规草案及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开展了讨论,有关部门就法规实施后宣传贯彻等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与日俱增,给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巨大压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已经迫在眉睫。制定《条例》,将为生活垃圾分类实现长效管理提供依据,提升我市生活垃圾管理水平,对创建文明城市,提高群众生活幸福指数起到积极作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共同努力、久久为功。生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要及时出台相关政策,保障《条例》落地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