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市人大法制委、法工委、城建委会同市住建局组成立法调研组,赴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开展《营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调研。立法调研组实地考察了庄林路垃圾中转站,在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机关召开座谈会。
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为市住建局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主城区生活垃圾的一、二级清运及营口地区医疗垃圾的收集及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的管理,城市道路、排水、桥梁、辽河护岸、路灯、人行道板等市政设施的维修、养护、改造、新建和管理等。
座谈会上,立法调研组听取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现状,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的基本情况,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原因,近年来经过实践检验、符合实际需要、行之有效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经验和做法等情况,并就《条例》内容展开了交流和讨论,征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干部职工的意见。
立法调研组指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制定一部好用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法规对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制定出台后,管不管用、能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直接关系到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效果。因此,要在细节上下功夫,制定的条款措施要真管用、好操作。公共设施维护中心作为我市主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单位,处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第一线,对这项工作最具有发言权,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完善《条例》和开展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市人大法制委、法工委将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深入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条例》打下坚实的基础。
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负责同志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