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闻

做好金融风险防控 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阅读次数:2180 次2022-04-22 16:13:19

4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财经委联合召开我市地方金融机构管理及风险防控情况调研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渤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市金融发展局关于我市地方金融机构风险防控相关情况的汇报,充分肯定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支持市域经济发展、提升农村地区普惠金融服务水平,以及支农支小等方面所做的积极努力,并围绕“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总体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就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清收化解不良贷款和补充资本金等工作与市金融发展局进行讨论沟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

张渤强调,“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是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为实现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做好金融风险防控,使其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要做好“四个着力”。

一是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清防范化解地方法人机构风险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内容。认真领会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金融风险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作为化解重大风险最关键的战役,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地方性金融风险底线。二是着力压实主体责任。要多措并举,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化解力度。坚持科学统筹,聚焦重点、稳步推进,对标全省化解工作进度,制定完善风险化解处置方案和风险应急预案,切实强化地方政府风险处置属地责任,全面排查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不良贷款风险,消除潜在风险。三是着力加强监管服务。金融局、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等金融监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强化担当作为,加强指导协调,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将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化解到位。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防范宣传、监测预警和打击处置。四是着力服务经济发展。地方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切实服务本地经济发展的地方金融机构的支持,用发展的思路和眼光解决风险化解问题,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深化改革创新,坚定做大做强,努力实现地方金融机构自身发展与我市地方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做到既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又提高服务经济发展能力。



供稿:夏雪娟